[转基因、非转基因知识科普!]
发布日期: [2023/8/15]  共阅 [139] 次

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《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管理的公告》〔2018年第16号〕的相关规定:

 

  1.转基因食用植物油应当按照规定在标签、说明书上显著标示。

 

  2.对我国未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在国内商业化种植,市场上并不存在该种转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,食用植物油标签、说明书不得标注“非转基因”字样。

 

  在此,市场君也提醒广大消费者,通过安全评价的转基因产品是安全的,要理性认识转基因产品,不谈“转基因”色变。如发现商家将“非转基因”随意变为促销噱头,请及时拨打12345、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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